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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偏鄉數位服務

順暢的通訊網路是基本人權,為鼓勵偏遠地區導入行動寬頻電信網路,促進在地應用發展,近年陸續修正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增訂行動通信「偏遠地區」、「交通要道」及「重要山屋」等涵蓋係數,有效帶動我國行動寬頻網路於偏遠地區86個鄉(鎮、市、區)計768個村里人口涵蓋率達95%以上,改善鐵、公路等4重要交通路段及8處重點山屋等網路建設,並持續研議以政策導引公私部門優化偏遠地區網路涵蓋。

數位部做為我國數位產業發展的馬達(moda),持續推動「電信事業參與垂直應用服務折扣頻率使用費審查作業」、「推動垂直應用場域實證與法規調適計畫」等措施,鼓勵發展5G垂直場域與佈建5G寬頻服務,也與各產業攜手合作,促進我國各地與各類產業數位轉型的創新應用模式,提升我國產業的數位競爭力,同時強化偏鄉數位服務。

行動通訊觸及偏鄉行動通訊觸及偏鄉

為確保各地居民均能享有行動寬頻網路帶來各種便利服務與生活,自109年起至111年期間,改善完成我國主要鐵道運輸系統臺灣鐵路「樹林車站至臺北車站」、「八堵車站至臺東車站」及「臺東車站至枋寮車站」與「蘇花公路」等4重要交通路段的行動寬頻網路建設;除原有鼓勵業者在偏遠地區及指定區域進行寬頻建設之誘因外,另為配合推動政府開放山林政策,積極改善全臺山區通訊,再將重要山屋通訊涵蓋納入,提高減免頻率使用費誘因,期透過公私協力,以政策導引激勵行動通信業者加強行動寬頻網路建設,優化山林地區網路涵蓋率,積極改善全臺8處重點山屋的行動通信訊號涵蓋,其中包含「九九山莊」、「天池山莊」、「檜谷山莊」、「向陽山屋」、「嘉明湖山屋」、「落鷹山莊」、「翠峰山屋」與「中霸山屋」等地點。積極改善全臺行動通信訊號涵蓋
並透過實地瞭解行動通信業者發展5G創新垂直應用於智慧防災、智慧教育及智慧醫療等不同場域的執行情形,期盼藉由發展新型態5G應用模式,消彌城鄉數位落差。
改善山區行動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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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區站點
 
0
重要交通路段
 
優化偏鄉網路涵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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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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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
 
0%
人口涵蓋率
 

公私協力健全數位基礎建設縮減城鄉數位落差 公私協力健全數位基礎建設縮減城鄉數位落差

連江縣 金門縣
交通路段,共 4 段
交通路段
臺鐵樹林車站至臺北車站
臺鐵八堵車站至臺東車站
臺鐵臺東車站至枋寮車站
蘇花公路
連江縣 宜蘭縣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基隆市 臺北市 新北市 臺中市 臺南市 桃園市 苗栗縣 嘉義市 嘉義縣 金門縣 高雄市 臺東縣 花蓮縣 澎湖縣 新竹市 新竹縣 屏東縣 臺鐵樹林車站至臺北車站 臺鐵八堵車站至臺東車站 臺鐵臺東車站至枋寮車站 蘇花公路
連江縣 宜蘭縣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基隆市 臺北市 新北市 臺中市 臺南市 桃園市 苗栗縣 嘉義市 嘉義縣 金門縣 高雄市 臺東縣 花蓮縣 澎湖縣 新竹市 新竹縣 屏東縣

政策計畫 重要文件

普及偏鄉寬頻接取環境計畫

年度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
預算金額
(單位:千元)
50,000 30,000 80,000 80,000
成果統計 完成補助Gbps或100Mbps寬頻網路建置26件 完成補助海纜汰換或Gbps或100Mbps寬頻網路建置15件
預期關鍵成果:

完成補助Gbps或100Mbps寬頻網路建置3件。

完成核定補助臺馬海纜建置計畫及簽訂補助契約1件。
預期關鍵成果:

完成補助Gbps或100Mbps寬頻網路建置3件。

完成補助臺馬海纜建置1件。

 

補助業者於偏鄉地區建置行動寬頻基地臺計畫

年度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 114年
預算金額
(單位:千元)
250,000 275,000 224,701 225,000 225,000
成果統計
  1. 完成補助148臺5G基地臺。
  2. 辦理4場網路建設與應用服務推廣活動。
  1. 完成補助154臺5G基地臺。
  2. 辦理4場網路建設與應用服務推廣活動。
預期關鍵成果:補助業者於偏鄉地區建置行動寬頻基地臺95臺 預期關鍵成果:補助業者於偏鄉地區建置行動寬頻基地臺95臺 預期關鍵成果:補助業者於偏鄉地區建置行動寬頻基地臺90臺

 

強化防災行動通訊基礎建置計畫

年度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
預算金額
(單位:千元)
56,000 110,000 115,299 105,280
成果統計
  1. 完成建置定點式防救災行動通訊平臺 6 臺。
  2. 完成建置機動式防救災行動通訊平臺 3 臺。
  3. 完成建置優化既設行動通訊平臺 7 臺。
  4. 定期維運並於汛期前完成演訓 1 場。
  1. 完成建置定點式防救災行動通訊平臺 17 臺。
  2. 完成建置機動式防救災行動通訊平臺6臺。
  3. 完成建置優化既設行動通訊平臺 39臺。
  4. 定期維運並於汛期前完成演訓 1 場。
預期關鍵成果:
  1. 完成建置定點式防救災行動通訊平臺 9 臺。
  2. 完成建置機動式防救災行動通訊平臺3 臺。
  3. 完成建置優化既設行動通訊平臺 27臺。
預期關鍵成果:
  1. 完成建置定點式防救災行動通訊平臺 8臺。
  2. 完成建置機動式防救災行動通訊平臺2 臺。
  3. 完成建置優化既設行動通訊平臺 24臺。

 

改善山區行動通訊品質計畫

年度 110年 111年 112年
預算金額
(單位:千元)
84,000 84,000 80,000
成果統計
  1. 完成林務局建議15處山區地點行動通訊品質改善。
  2. 另於非林務局建議點外之其他山區地點建設 12 站基地臺。
  1. 完成林務局建議15處山區地點行動通訊品質改善。
  2. 另於非林務局建議點外之其他山區地點建設3站基地臺。
預期關鍵成果:
林務局建議14處山區地點行動通訊品質改善。

電信事業109年-112年配合林務局所轄自然保護區、國土保安區、森林育樂區、林木經營區及營建署所轄國家公園等地區之新設基站或優化行動訊號涵蓋點位,提供民間免費運用,期望藉此創造出更多不同的加值應用。

 

基於無線電頻率為稀有之公共資源,我國以合理之無線電頻率收費機制提升頻率資源之有效運用,並依據業者營運狀況、普及成效、總釋出頻寬及技術、市場與服務成熟程度等因素,逐年檢討調整頻率使用費收費基準。

為普惠國人數位接取,本部將持續滾動檢討我國電波涵蓋情形與基地臺建置困難度,整合各部會數位資源,與電信業者公私協力積極佈建5G網路基礎建設、發展5G垂直場域應用創新服務,推動數位科技在偏鄉地區的普及和應用,力求實現全國數位均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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